本報訊(記者 王安琪)記者從市公積金中心獲悉,為更好地滿足繳存人住房需求,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適應人民群眾高品質居住需要,蘇州市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大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的通知》。自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據該項政策內容,養育未成年二孩的繳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可上浮30%。養育未成年三孩及以上的繳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可上浮40%。
舉例來講,單位職工李某和配偶養育3名子女(其中至少有一名子女未成年),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年限30年。夫妻二人的繳存基數分別為6000元和5000元。按照現行政策,李某家庭可貸額度為(6000+5000)×0.35×12×30×(1+40%)=194萬元。因為貸款有最高限額,即兩人及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150萬元,所以150萬上浮40%后的額度為210萬元,所以養育未成年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可貸額度以210萬元為限。
此外,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兩智一全”等新建改善型住宅的,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20%。
“兩智一全”改善型住宅是指住建部門認定的智能建造、智慧品質、全生命周期住宅。本次貸款額度上浮適用于購買新建的“兩智一全”改善型住宅,暫不適用于購買二手房及辦理“商轉公”貸款。改善型住宅的認定由部門之間進行信息共享,繳存人無須提供額外材料。
舉例來講,單身職工王某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宅,該住宅屬于住建部門認定的“兩智一全”改善型住宅。王某的繳存基數為9000元,貸款期限30年。按照現行政策,王某可貸額度為9000×0.35×12×30×(1+20%)=136萬元。但因為貸款最高限額(借款人一人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120萬元)上浮20%后的額度為144萬元,所以購買新建改善型住宅的個人可貸額度以144萬元為限。
值得一提的是,借款申請人同時符合蘇州市多種可上浮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為上限,上浮額度不重復累加計算。